星期三, 6月 28

網誌分類:偶拾‧隨想 - Cap - Yahoo
2006/06/24 09:32:35

女朋友,到底是不是要追回來的呢? 我跟blog 友討論這個問題。
老實說,我和我的男友之所以會在一起,也沒有經歷過被他追求這個過程。
但我沒有覺得很失望。時間對了,感覺對了,就會自然的在一起。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。
老實說,要是喜歡他,當然會很希望快點和他有著朋友以上的關係,要是不喜歡,就算怎麼追也是徒勞無功的。
女生們撫心自問:我們當中有多少會因為「被追求」這個動作而答應跟一個不喜歡的男生在一起?
「追得到」,有時也只是證明她被你打動了,而不是由於一開始的喜歡和吸引。
有人說,女生都是喜歡被追求的。這樣說也對,只是我會更詳細的闡釋為:女生只會想被喜歡的男生追求。愛上被不喜歡的男生追求的感覺,那是虛榮。
另一個情況是覺得煩:怎麼都是蒼蠅螞蟻一天到晚在身邊 (但卻沒一個是我喜歡的)。
如果你說:我想追你。我會把它想為:你希望看看跟我有沒有發展的機會。這樣的想法會讓大家能比較輕鬆地相處,而不是非得要我給你一個答案不可。
就算當中發現大家無法再進一步,也只是代表了我們不適合做男女朋友而已,但做朋友還是可以的。
其實兩個人感情上的發展,我認為是要在一個對等的關係下進行。「追」,感覺上就已經是女生佔了上風,男生處於劣勢,好像一方要努力地來搏取對方的歡心,其實應該是雙方都要付出的吧。
也許你會問:那至少逛街吃飯看電影這些例行程序還是必需的吧?
對,這是一定要有的。但與其把它說成「追女仔」的手段 (好像目的性太強),倒不如說借著這些相處的時間,去多了解到底兩個人是不是能夠成為更親密的朋友。
不要落伍了啦,這才是「追女仔」的現代版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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