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3月 23

公共財務‧二

最近政府提出新六條醫療融資方案,大眾視為新稅種及強積金延續,中產例牌得益少負擔最大。

醫療使費僅次於教育經費,隨香港人口日漸老化不能不面對。討論前要釐清以下問題﹕
1. 現公營醫療系統服務解決了何社會需要?是要擴充之還縮減之?
2. 醫療融資應視為公共服務,還是財富再分配工具?
3. 私人保險有保障範圍,更嚴重的如何保障?公共保險如何有別於現時系統?

於第一點公營服務已超過九成全港服務,下至門診上至大症手術都包括在內,本人曾住院觀察留院多是老病持久病者。政府所提供的服務應是社會或團體所不能供應的,滿街西醫中醫為何不用,質素監管中央病歷檔案做到便可以,老弱綜援可派醫療券代繳。政府應只負責急症及嚴重不能受保疾病縮減現系統﹔

生存權為基本人權不容侵犯,社會上富有的幫弱勢亦義不容辭,但所保的要限制在公共醫療所定範圍之內,以免民粹無限膨脹﹔

私保能保障門診以至中度有限額醫療費用,每人需求不同,但政府要令人知不參與所帶來之破產風險。政府應做的是展示病患數字及其使費,以令市民能於公司保及現醫保下調節,醫保多人參與應有下調空間及輔以稅務優惠,市民衡量下參與率必大大提升。貧困老弱大病肯定沒人受保,這正是政府存在所需,防病在漸,將資源放在預期性醫療好過發了才做。與其全民交公共保金,為何不如前文所說每年於盈余提撥成立福利基金以融資之,派錢容易收稅難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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